2023年度宁波市甬江人才工程开始火热征集啦!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12-02 17:00 2023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将聚焦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宁波产业导向、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项目。 引进对象 重点引进科技创新和城市经济两大领域人才和团队项目,其中:科技创新领域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重点支持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产业;城市经济领域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险、文教卫体、专业服务、规划设计、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产业。 项目类别 2023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分双创人才项目、双创团队项目、资本引才团队项目等3个类别。 双创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人才项目等3个子项 双创团队项目:创新团队项目和创业团队项目等2个子项。 资本引才团队项目。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获得宁波下辖区(县、市)及开发区政策支持的、已获得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的、及已全职落地宁波的人才和团队项目。 项目申报条件 创新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第一批截至2023年3月31日满3年;第二批截至2023年9月30日满3年,下同),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近1年内去宁波工作或计划去宁波(第一批2022年4月1日以后;第二批2022年10月1日以后),依托宁波企事业单位全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入选后须全职在宁波连续工作5年以上,项目管理期内不得在宁波市外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全职工作。 3、人才依托单位成立1年以上,财务及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人才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人才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均不得申报创新人才项目。 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近5年内去宁波工作或创业(第一批2018年4月1日以后;第二批2018年10月1日以后),申报人在宁波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第一批在2018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第二批在2018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申报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1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创业人才项目。 3、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 青年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分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和青年创业人才项目,限科技创新领域人才申报。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申报条件与对应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相同。 创新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创新团队应拥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大创新潜力,依托宁波企事业单位全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成员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2、带头人和成员近2年内(第一批2021年4月1日以后;第二批2021年10月1日以后)去宁波工作或计划去宁波,入选后带头人及成员须全职在宁波连续工作5年以上,项目管理期内不得在宁波市外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全职工作。 3、团队依托单位成立1年以上,财务及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团队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团队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均不得作为带头人或成员申报创新团队项目。 创业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创业团队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有望提升宁波产业水平,能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带头人和成员近3年内去宁波工作或创业(第一批2020年4月1日以后;第二批2020年10月1日以后),或计划去宁波创业;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成员直接持有的在落户区(县、市)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 3、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 资本引才团队项目申报 资本引才团队应有较好市场前景,自带技术、项目和资金去宁波发展,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带头人和成员近4年内去宁波工作或创业,且已在宁波创办企业(第一批在2019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第二批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成员直接持有的在落户区(县、市)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 3、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企业已获得民间资本投资(除宁波市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和团队自有资金出资外)且实际到位出资不少于300万元(含资本公积)。 对申报上述项目类别的人才或团队,如特别优秀或紧缺急需的,可视情在年龄、学历等申报条件上破格1次。 政策支持 (一)项目资助 1、对入选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50万元项目资助。 2、对入选科技创新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2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2期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 3、对入选的资本引才团队,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0%给予项目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经费一般在团队入选后分2期拨付,每期安排50%。项目企业在甬注册之日起,累计投入项目的直接支出达到资助经费总额2倍以上的,拨付第一期经费;累计投入项目的直接支出达到资助经费总额4倍以上的,拨付第二期经费;如第一期申请时已满足第二期条件,可将第一、二期合并拨付。直接支出是指用于宁波项目企业且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对人才层次高、影响力大,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属于颠覆性创新,且产业化、市场化前景特别好的重大人才团队项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二)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可按相关文件享受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等安居政策。 (三)金融信贷支持 入选人才或带头人创办的企业可在合作银行享受最高2000万元的信用贷款和3年无还本续贷服务,以及最高2000万元创业贷款额度内的银行基准利率贴息,并根据企业发展情况,优先推荐在宁波市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优先推荐政府性基金等给予投资。入选的人才和团队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甬江人才工程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和落户地配套资助政策。相关经费按“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发放。 其他 1、除已全职入职在甬单位的创新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外,申报2023年度第一批次的申报人(含成员)不允许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次。 2、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甬江人才工程2个及以上不同类别的项目。已入选宁波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3315系列计划”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已享受宁波市顶尖人才项目支持的、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担任市直或部省属驻甬单位主要领导职务的、通过市本级“一事一议”直接引进的相关人才和团队,未履行且未妥善处理原协议的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人员、由各级财政支持出国的其他人员,或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均不再作为甬江人才工程申报对象;已入选“3315计划”或“泛3315计划”且符合公告申报要求的个人,允许申报甬江人才工程资本引才团队项目。 3、申报人(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承诺栏中签名;入选项目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减少注册资本、变更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入选项目落地宁波后,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创业类项目入选人才团队须将主要精力放在宁波项目上,在宁波创办的企业须实质性运营且10年内不搬离宁波,如申报项目在异地有多家相关联公司的,须承诺以宁波公司为主体上市;创新类项目入选人才团队须在宁波全职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在甬缴纳社保及合理个税,项目管理期内不得在宁波市外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全职工作。不能按要求履行的,视作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今后不得申报甬江人才工程;已入选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5、报送的申报材料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6、本公告由中共宁波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7、本公告未经授权不得随意编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
2024-10-09
2024-08-30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现启动2024年度“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01申报要求重大创新创业团队重大创新创业团队分为顶尖团队和重点团队两类,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顶尖团队主要支持在相关重点产业领域已取得杰出成绩,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技术或成果,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能够引领和推动产业向高端延...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全市产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重点支持在我市10个重点产业集群和30条重点产业链开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创业的科技领军人才、团队。目前已启动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受理工作:01主要变化1. 精简项目类别项目类型归并整合为“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和“创新领军”三大类,分别设置已落户和未落户项目子类别。2. 扩大未落户申报范围... 为加快创新型开发区建设,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团队和人才来区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加快高水平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烟开办〔2021〕4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申报烟台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及科技领军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01申报范围在高端化工及新材料、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传统优势产业,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 为全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引进、集聚科技人才来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根据《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20〕59号),现就2024年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第一批专家集中评审类)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PART 1支持领域重点支持“2+5”现代产业体系,即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两个主导产业,光子产业、高端医疗器械、集成电... 2024年国家级人才计划已开启正式申报。根据2023年申报详情,申报过程不用回国,不用答辩,最终以书面评审方式确定入选人员。01基本条件青年人才1.已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2.取得博士学位后连续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突出的,放宽工作年限要求;3.专业领域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部分... 2023年,舟山市重磅升级“舟创未来”海纳计划,全面整合优化市级人才计划,以更大力度引育海洋创新高端人才,诚邀广大英才来舟创业创新,共同打造新时代海洋特色人才港。01项目类别引进类包含领军团队、领军人才、青年人才三大类。1. 领军团队分为创新领军团队、创业领军团队;2. 领军人才分为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人文社科领军人才、经济金融领军人才;3. 青年人才为综合青年人才。培养类包含领军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奋力打造高水平人才首选地、创新策源地、产业集聚地,更大力度吸引天下英才与宁波共成长,现将 2024 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公告如下: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现启动2023年度第二批“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奋力打造高水平人才首选地、创新策源地、产业集聚地,更大力度吸引天下英才与宁波共成长,现将2023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公告如下:01申报遴选批次安排2023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全年受理申报,分2批次集中遴选,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申报项目纳入第一批集中遴选,2023年4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项目纳入第二批集中遴选。02... 光谷人才政策。科技创新,一靠投入,二靠人才。01七大创新举措打造八方英才慕名自来、纷至沓来、近悦远来的“向往之城”。1.注册制。不设人才门槛条件,开放式评价。2.积分制。即时知晓评价结果。3.举荐制。用人主题推荐人才“报送”。4.揭榜制。发布招贤令,人才来揭榜。5.以赛引才。天天有对接、周周有路演、月月有大赛,6成以上获奖率。6.常态化。全年实施,随时即申即享。7.一站式。全线上办理。02精... 南太湖精英计划迭代升级:2008年,湖州在浙江省率先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面向全球招引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2023年,湖州启动第四轮“南太湖精英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海内海外并举、创新创业并进、团队个体并重、高端基础并立、引进培育并行"的人才工程体系。全年计划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项目200个。 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计划为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进一步促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汇聚台州,特向海内外征集引进优秀的创业创新人才、项目及团队,现发布公告如下:划重点01申报领域围绕打造全球一流临港产业带和五大沿海产业城建设,紧扣台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内外引进具备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产业化发展的科研成果或项目,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 苏州相城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聚焦“以产聚才、以才兴产”,加快推进产才融合发展,根据《相城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相委办〔2021〕48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第一批相城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划重点01支持领域相城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主要支持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生物医药、数字金融、智能车联网等重点产业领域... 围绕吴江产业发展布局和新兴产业规划,在工业互联网、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纺织、新材料、光电通信等七大重点产业,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吴江创新创业,切实提升区域科技人才综合竞争力。划重点01评审类项目申报条件(一)重大创新创业团队重点支持具有国际视野与战略眼光,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能够引领和推动产业向高端延伸及跨越发展的具... “5050计划”“5050计划”项目主要为引进我区创新链产业链“两链”深度融合发展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以及团队,重点招引对象为在世界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当于教授及以上层次的专家学者;在世界知名科创企业或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拥有世界领先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新创业人才。划重点01入选条件申请“5050计划”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主申请人... 宜兴市人才购房补贴多年来,宜兴市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宜居宜业的环境,海纳四方人才,为各类人才搭建最好的平台、提供最优的服务、营造最佳的环境。适用对象及标准(1)入选各级人才计划后在宜新购商品房的顶尖人才,最高给予300万元;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最高给予100万元;在宜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的,“双创人才”创业类给予60万元,“双创人才”创新类给予50万元,“双创团队”类中领军人才给予60万... 昆山地处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是上海经济圈中一个重要的新兴工商城市,历史悠久,物产丰饶,素有“江南鱼米之乡”美称。昆山作为县域经济“领头羊”,县级市中的领跑者,在2022年完成了“首个”的突破。2022年昆山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006.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8%,成为全国首个GDP突破5000亿元的县级市。自2019年超过4000亿后,昆山仅仅用了三年多的时间,就创造... 2023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将聚焦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宁波产业导向、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项目。引进对象重点引进科技创新和城市经济两大领域人才和团队项目,其中:科技创新领域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重点支持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产业;城市经济领域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 本次“雄镇英才”高端项目(“甬江人才工程”储备项目)择优支持集成电路、新材料、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能够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全职落地镇海、已获上级部门政策资助或已获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申报类型领军型创业团队2020年9月1日以后来浙或计划来浙创业。人员要求... 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为深入实施人才科技强市战略,大力支持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丽创业创新,全力助推丽水市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根据《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发布申报公告如下:项目主题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申报领域及类型申报领域:重点引进半导体全链条、精密制造、健康医药、数字经济、时尚产业领域以及现代服务业和品质农业等行业紧缺急需的高端人才。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