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杭州又有大动作,最高补助1000万元!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4-01-09 09:38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一起来看最新消息!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引领力和竞争力,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0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一)全面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市科技局) (二)更大力度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扩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覆盖面,提高补助强度。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按年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支持。对经营规模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年度研发投入额新增20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按不超过新增额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对年度研发投入额达1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200万元补助。对经营规模超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年度研发投入额新增50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按不超过新增额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年研发投入额达5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支持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实施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并逐步扩大基金规模,支持企业作为依托单位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聚焦企业发展重大需求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前瞻性布局相关基础研究,通过研发合作、平台共建、成果共享等方式参与新型实验室体系和新型研发机构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企业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投入、有设备、有成果、有产品、有制度”的标准,加快建设企业研发机构。实施规上工业企业“两清零一提升”行动,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覆盖率。对新获批的企业牵头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通过并购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对省级认定的企业海外研发机构以及依托企业建设且绩效考核优秀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联合实验室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按实到省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支持企业研发总部建设。支持央企、省内外行业领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知名跨国公司等在杭设立研发总部,对新引进的年研发投入额达1000万元的研发总部,按不超过当年研发投入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鼓励外商在杭依法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外资研发中心,按实到省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奖励。对三星级及以上总部企业,按不超过其年度新增研发投入额的6%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年研发投入额达5亿元以上的总部企业,直接给予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 02支持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六)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任务。鼓励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开展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整合集聚创新资源,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以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链条延伸为重点凝练科研攻关任务。对企业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任务,按国家、省实际到账补助资金的2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七)完善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机制。优化市重点科研项目遴选机制和组织模式,面向企业常态化开展技术难题和需求征集,建立企业、最终用户、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深度参与的科研需求征集凝练机制,综合运用择优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科研项目。对企业承担的竞争类市重点科研项目,市本级按不超过实际投入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采用主动设计、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合作,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且实际支付金额达300万元的单个横向项目,符合条件的可视同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八)扩大企业科研自主权。在履行项目合同前提下,赋予企业和科研团队在技术路线选择、资金使用、团队组建、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对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项目验收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03支持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九)健全产学研成果对接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并向企业开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采用免费许可、“先用后转”等多种方式,推动专利向企业快速转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在岗创业或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推行科技特派员、科技创新协作员、科技成果转化员制度,提升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能力。对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并签订技术合同的,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对列入创建名单的概念验证中心,市本级给予50万元创建补助;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按其年度服务绩效,市本级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交易,对企业年度累计实际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需经认定登记)在500万元(含)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实际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不超过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累加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200万元。设立规模50亿元的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深化企业首台(套)产品、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以下简称“三首”产品)推广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三首”产品,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对主导或参与制定完成国际标准,以及主导制定完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的企业,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运用保护。加大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加强专利布局和运用,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积极参与国家海外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设,推动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案件应诉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04支持科技企业培育发展壮大 (十二)完善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充分发挥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平台载体作用,持续培育孵化科技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产业链生态孵化器,形成市场化、专业化的孵化运营机制。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实施运营资助、绩效奖励、升级奖励、活动补助等政策。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运营资助。对年度绩效评价为五星、四星等次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运营资助;对年度绩效评价为三星及以上等次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其孵化的企业在孵期间或毕业后1年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的,给予所在孵化器每家不超过15万元的绩效奖励。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升级为省级孵化器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从省级孵化器升级为国家级孵化器的,再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三)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实施新雏鹰企业培育计划,持续培育未来产业和高精尖产业领域的硬科技初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新雏鹰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实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鼓励科技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开展“高新企业规上化、规上企业高新化”行动,推动更多企业成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省科技领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首次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四)推动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加快全国专精特新名城建设,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十五)支持科技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将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纳入上市重点培育对象,引导企业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资本市场进行对接。对完成股改并在证监部门完成上市辅导备案的科技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在境内外直接上市的科技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利用创新型融资工具成功完成融资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按其融资规模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05营造更有利于科技企业发展的创新生态 (十六)推动高水平研发人才向企业集聚。授权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认定,推动人才待遇落实。市科技人才计划加强对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支持。对企业新入选的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建设博士后工作站,对新设立的省级和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获博士后独立招收资格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七)支持企业引进外籍科技人才。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拓宽企业引进国外高端专业人才范围,持续完善引进外籍人才的便利化服务措施。对企业引进的高端外籍专家,按市和区、县(市)各承担50%给予最高60万元年薪补助;对企业引进的海外工程师,按市和区、县(市)各承担50%给予10万元补助,以及省级分配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八)促进企业高效对接金融资本。综合运用政府引导基金、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方式,持续优化政策性投融资服务,畅通科技企业市场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充分发挥杭州科创基金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支持引导投资机构聚焦科技企业开展业务。鼓励银行设立科创金融专营机构,优化科创信贷产品供给。鼓励保险公司设立科创保险专营机构,拓展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功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的研发类科技保险,每年按不超过年度实际保费的50%给予保费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 (十九)推进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深化科技领域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的开放共享,支持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提升科技文献平台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科技资源服务。支持科技创新券在长三角范围内通用通兑,引导各类创新要素服务企业创新,单个企业每年申领科技创新券额度不超过50万元,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支持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决策。完善科技创新战略决策咨询机制,大幅增加市科技专家库中企业专家数量,吸引更多企业专家深度参与科技创新决策与管理。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时代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本措施自2024年1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条款由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本措施补助(奖励)资金除明确由市本级承担以及市和区、县(市)分担比例外,其余由市和各区、县(市)按财政体制共同承担。本措施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来源:杭州发布 |
2024-10-09
2024-10-14
2024-08-30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现启动2024年度“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01申报要求重大创新创业团队重大创新创业团队分为顶尖团队和重点团队两类,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顶尖团队主要支持在相关重点产业领域已取得杰出成绩,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技术或成果,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能够引领和推动产业向高端延...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全市产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重点支持在我市10个重点产业集群和30条重点产业链开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创业的科技领军人才、团队。目前已启动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受理工作:01主要变化1. 精简项目类别项目类型归并整合为“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和“创新领军”三大类,分别设置已落户和未落户项目子类别。2. 扩大未落户申报范围... 为加快创新型开发区建设,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团队和人才来区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加快高水平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烟开办〔2021〕4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申报烟台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及科技领军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01申报范围在高端化工及新材料、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传统优势产业,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 为全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引进、集聚科技人才来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根据《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20〕59号),现就2024年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第一批专家集中评审类)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PART 1支持领域重点支持“2+5”现代产业体系,即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两个主导产业,光子产业、高端医疗器械、集成电... 2024年国家级人才计划已开启正式申报。根据2023年申报详情,申报过程不用回国,不用答辩,最终以书面评审方式确定入选人员。01基本条件青年人才1.已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2.取得博士学位后连续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突出的,放宽工作年限要求;3.专业领域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部分... 2023年,舟山市重磅升级“舟创未来”海纳计划,全面整合优化市级人才计划,以更大力度引育海洋创新高端人才,诚邀广大英才来舟创业创新,共同打造新时代海洋特色人才港。01项目类别引进类包含领军团队、领军人才、青年人才三大类。1. 领军团队分为创新领军团队、创业领军团队;2. 领军人才分为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人文社科领军人才、经济金融领军人才;3. 青年人才为综合青年人才。培养类包含领军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奋力打造高水平人才首选地、创新策源地、产业集聚地,更大力度吸引天下英才与宁波共成长,现将 2024 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公告如下: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现启动2023年度第二批“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奋力打造高水平人才首选地、创新策源地、产业集聚地,更大力度吸引天下英才与宁波共成长,现将2023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公告如下:01申报遴选批次安排2023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全年受理申报,分2批次集中遴选,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申报项目纳入第一批集中遴选,2023年4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项目纳入第二批集中遴选。02... 光谷人才政策。科技创新,一靠投入,二靠人才。01七大创新举措打造八方英才慕名自来、纷至沓来、近悦远来的“向往之城”。1.注册制。不设人才门槛条件,开放式评价。2.积分制。即时知晓评价结果。3.举荐制。用人主题推荐人才“报送”。4.揭榜制。发布招贤令,人才来揭榜。5.以赛引才。天天有对接、周周有路演、月月有大赛,6成以上获奖率。6.常态化。全年实施,随时即申即享。7.一站式。全线上办理。02精... 南太湖精英计划迭代升级:2008年,湖州在浙江省率先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面向全球招引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2023年,湖州启动第四轮“南太湖精英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海内海外并举、创新创业并进、团队个体并重、高端基础并立、引进培育并行"的人才工程体系。全年计划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项目200个。 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计划为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进一步促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汇聚台州,特向海内外征集引进优秀的创业创新人才、项目及团队,现发布公告如下:划重点01申报领域围绕打造全球一流临港产业带和五大沿海产业城建设,紧扣台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内外引进具备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产业化发展的科研成果或项目,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 苏州相城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聚焦“以产聚才、以才兴产”,加快推进产才融合发展,根据《相城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相委办〔2021〕48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第一批相城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划重点01支持领域相城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主要支持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生物医药、数字金融、智能车联网等重点产业领域... 围绕吴江产业发展布局和新兴产业规划,在工业互联网、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纺织、新材料、光电通信等七大重点产业,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吴江创新创业,切实提升区域科技人才综合竞争力。划重点01评审类项目申报条件(一)重大创新创业团队重点支持具有国际视野与战略眼光,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能够引领和推动产业向高端延伸及跨越发展的具... “5050计划”“5050计划”项目主要为引进我区创新链产业链“两链”深度融合发展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以及团队,重点招引对象为在世界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当于教授及以上层次的专家学者;在世界知名科创企业或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拥有世界领先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新创业人才。划重点01入选条件申请“5050计划”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主申请人... 宜兴市人才购房补贴多年来,宜兴市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宜居宜业的环境,海纳四方人才,为各类人才搭建最好的平台、提供最优的服务、营造最佳的环境。适用对象及标准(1)入选各级人才计划后在宜新购商品房的顶尖人才,最高给予300万元;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最高给予100万元;在宜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的,“双创人才”创业类给予60万元,“双创人才”创新类给予50万元,“双创团队”类中领军人才给予60万... 昆山地处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是上海经济圈中一个重要的新兴工商城市,历史悠久,物产丰饶,素有“江南鱼米之乡”美称。昆山作为县域经济“领头羊”,县级市中的领跑者,在2022年完成了“首个”的突破。2022年昆山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006.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8%,成为全国首个GDP突破5000亿元的县级市。自2019年超过4000亿后,昆山仅仅用了三年多的时间,就创造... 2023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将聚焦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宁波产业导向、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项目。引进对象重点引进科技创新和城市经济两大领域人才和团队项目,其中:科技创新领域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重点支持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产业;城市经济领域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 本次“雄镇英才”高端项目(“甬江人才工程”储备项目)择优支持集成电路、新材料、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能够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全职落地镇海、已获上级部门政策资助或已获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申报类型领军型创业团队2020年9月1日以后来浙或计划来浙创业。人员要求... 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为深入实施人才科技强市战略,大力支持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丽创业创新,全力助推丽水市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根据《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发布申报公告如下:项目主题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申报领域及类型申报领域:重点引进半导体全链条、精密制造、健康医药、数字经济、时尚产业领域以及现代服务业和品质农业等行业紧缺急需的高端人才。申... |